古诗词

馬上口占感梅感事二首 其二

包恢

来源版本《全唐诗》

巡歷郡邑間,人若未厭棄。

夾道爭向觀,疑我形孰似。

得之道聽餘,咸謂物吐氣。

老姦與宿贓,神奪而心悸。

預知犯難逃,已多速奔避。

先嘗受其賕,今皆償之既。

非懾使者來,安得自知畏。

予默揆諸心,斯言未深契。

一切氣不美,先儒說有味。

彝倫若盡去,太半爲鬼魅。

禽獸爭食人,殆盈野盈市。

迹其所作爲,殆惡過異類。

不潔食不飽,甚焉官與吏。

慘酷以濟之,甚若豺虎噬。

豈直如得情,哀矜至流涕。

刑法用當窮,根本惕若厲。

豈謂猶有民,能喜使者至。

或鞠躬焚香,或遠送旗幟。

望來漳民情,願留泉民意。

此猶碩果然,不食生可覬。

惟知有罪者,患不速去離。

何啻千百輩,施行纔一二。

自嘆水一杯,孰救炎火熾。

傷心復傷心,竟夕不能寐。

作者资料

作者介绍

包恢

包恢(一一八二~一二六八),字宏父,一字道夫,號宏齋,建昌南城(今屬江西)人。寧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進士,調金谿簿。歷光澤簿,建寧府學教授,沿江制置司幹官,通判台州、臨安府,知台州,提點福建刑獄兼知建寧府,廣東轉運判官,提點浙西刑獄,知隆興府兼江西轉運使,湖南轉運使。理宗景定初,拜大理卿,遷中書舍人。四年(一二六三),出知平江府兼發運使。度宗即位,召爲刑部尚書。咸淳二年(一二六六)進簽書樞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敝帚稿略》八卷。事見《桐江集》卷三《讀包宏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傳。 包恢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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